所謂喜歡
兩個人的對話讓我理解到。原來,
當下相處是認真的,止於當下。
再一次,意識到對方說的做朋友,這樣的型態,止於當下的氛圍說出。
我們之間不能,亦無法。因為對方並沒有想要認識我,以朋友為前提認識我。
認知到這件事是殘酷的。但,也好。
看到自己氣憤的底下,是受傷。受傷源自於假定,假定對方願意理解我,而非自以為地下評斷。
事件觀照,照出對方的自以為評斷;照出我的期待投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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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時的真的只是以朋友的身分及角度去文字聊天⋯⋯
只能說,若對方希望以此為激將法,意望可以減少任何形式上的互動。
It is fine. I got it.
It is quite easy to fade away from someone else’s life although it takes time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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